房产面积由哪个部门测定

(一)国土局测绘查丈大队是法定的测量机构,只有该机构的测量结果可以作为面积误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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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房屋面积的测量机构必须是“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而测绘资格应该由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决定。目前作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只授予了其下属的测绘查丈大队房产测绘资格,在房产产权登记的实践中,规划国土局也只承认测绘查丈大队的测绘结果,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只能依据国土局测绘查丈大队的查丈报告来确定房产面积。

如果是自己觉得房屋面积有问题,也可以找具有政府认可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量,出具有效力的测绘报告。

希望可以帮到你。

买房可以自己请人测面积吗?

虽然买房时售楼小姐都会说,面积怎么样,您可以自己请人测的。但实际情况是自己请人测面积的可能性小之又小,真要自己测量,应该如何操作,找哪些机构,你都知道么?

为什么说购房人单独请人测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的可行性比较低?

购房人自己请人测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的可行性很低。

原因有以下三点:

①按照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及程序非常复杂,购房人如果想知道自己所购的房屋的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多少,不仅要了解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及各套套内建筑面积等数据,而且要了解整栋建筑物的某些组成部分是否被重复分摊,分摊次数是多少等情况。而要了解这些数据或情况,对于购房人来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②根据我国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规定,购房人重新测绘时应当缴纳测绘费用,但测绘费用是以测绘面积为标准进行收取的,一般情况下,一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少则几千平方米、多则上万平方米、甚至更多。对购房人来讲,这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③由于没有强制的行政及司法权利,开发商及同幢楼的其他购房人并无配合测绘的义务,所以,一旦出现开发商或其他购房人不配合测绘的情况,购房人即便有钱请人测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测绘行为最后也可能因为无法取得实际数据或资料而无果而终。

购房人自己请人测的面积可以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吗?

在开发商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以。

根据京国土房管法[2003]531号《关于推进商品房测绘市场化有关试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购房人如果认为开发商出具的面积测绘数据不准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所购房屋的面积进行重新测绘,并将重新测绘成果告知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对购房人重新提供的测绘成果无异议,则买卖双方可以直接按购房人提供的测绘成果结算房价款,并进行产权登记;如果开发商对购房人出具的测绘成果有异议,那么,购房人出具的测绘成果就不能直接用于产权登记。

购房人应当如何委托房产测绘机构进行面积测绘?

购房人可在市房产测绘服务大厅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产测绘单位为自己进行面积测绘。委托时,购房人应当依法缴纳测绘费用,并与房产测绘单位就测绘事宜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测绘项目的基本情况、完成期限、收费标准、成果质量要求、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开发商明示的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有什么不同?

根据《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预售商品住宅之前及商品房竣工之后应当两次向购房人公示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测绘结果。这两个阶段的测绘结果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商品房项目预售面积的预测数据,是根据设计图纸量算出来的;后者则是对已经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完毕后的房屋的面积、位置等进行实地测量的数据,是产权登记数据。预测数据与实测数据是否相符及误差率多少等是购房人考察开发商在面积问题上是否违约的重要标准。

商品房测绘如何收费?

商品房测绘单位承担测绘项目的收费标准应当按国家测绘局于2003年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该规定,不同类型的商品房测绘收费标准不同,其中,住宅用房按分户图进行测绘的价格为1.36元/ 平方米,写字楼的测绘价格为2.04元/平方米。

购房人提供的测绘成果与开发商提供的测绘成果发生矛盾怎么办?

如果购房人根据法定程序提供的测绘成果与开发商提供的测绘成果发生矛盾,那么,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时,购房人以己方的测绘成果作为支持己方请求的证据、开发商不认可的,购房人可以和开发商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重新测绘;无法共同委托的,人民法院可指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绘。重新测绘的测绘成果可以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决)的依据。

购房人如何监督测绘单位依法测绘?

我国目前法律尚未授予行政机关对测绘单位的测绘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因此,测绘单位的测绘行为更多的要依靠委托人(购房人或开发商)的监督来实现。《办法》明确规定,测绘机构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实测,并对测绘成果质量承担责任。以上规定是购房人监督测绘单位的重要法律依据。购房人可以据此在与测绘单位签订的测绘合同中明确约定测绘数据发生误差、测绘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等事项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哪些单位可以接受购房人委托进行面积测绘?

根据京国土房管法[2003]531号《关于推进商品房测绘市场化有关试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以下26家测绘单位可以接受购房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委托进行面积测绘,分别是: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东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所、西城区房地产测绘所、崇文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队、宣武区房地产测绘所、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队、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队、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测绘队、石景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队、顺义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所、通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所、大兴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所、(房山区)天地鸿图测绘所、门头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所、怀柔区房地产勘察测绘所、延庆县房地产勘察测绘所、密云县房地产测绘所、平谷区房地产测绘所、北京华夏经纬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鼎春德正测绘中心、中兴兆业房屋面积测绘公司、北京新兴华安房地产工程测绘事务所、北京昌房房地产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京恒实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益佳房地产经纪中心、北京房屋面积计量站。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0-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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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城市的房产测绘行业还是政府的建设部门垄断着?房产测绘不是法律规定允许市场化吗?

房产测绘是法定测绘,其测绘成果一旦被房屋登记机构采用便具有法效力,房产测绘市场完全放开,目前不是太成熟,其房产测绘行业本身发展历程太简短,完全不能经得起市场经济杠杆的调节,房产测量规范以及相关规定严重滞后,房产测绘单位之间的恶意竞争,房产测绘行业不规范,一旦市场化运作,房产测绘市场很快会进入混乱状态,进而导致房屋登记混乱,我个人认为房产测绘10年之内不可能进行强制性的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