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测绘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酒泉市测绘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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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国资发〔2012〕2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规范测绘中介服务执业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及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测绘中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中介服务的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并通过登记机关年审,具有相应资质,运用测绘相关专业技能,向委托人提供有偿中介服务,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法人和其简报测绘资质巡查他组织。
第四条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注册审批机构核准的资质等级依法独立开展执业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所从事的合法执业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五条测绘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规章,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恪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 执业管理
第六条酒泉市国土资源局履行全市行政辖区内测绘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的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管。
第七条测绘中介机构依照不同的资质等级,执业范围主要包括:
(一)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城乡规划定线及用地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线路工程测量、桥梁测量、矿山测量。
(二) 地籍测绘:平面控制测量、界址测量、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地籍变更调查及测绘。
(三) 房产测绘: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房产图测绘,房产变更调查及测绘。
(四) 执业资质证书核定的其它测绘业务。
第八条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亮证、亮照经营,并在其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执业人员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投诉电话和地址等事项,自觉接受有关单位、企业、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遵守业务规则和职业道德。给委托人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报告应当真实、合法。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及国家测绘成果机密事项予以保密,如期完成委托合同事项及业务规范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第十条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执行收费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合同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履行合同期间双方应当遵守的业务规范、规则等。委托人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测绘中介机构。
第三章 行业管理
第十一条实行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审核制度。从事测绘中介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注册审批机关进行测绘资质年审。
第十二条实行测绘执业备案登记制度。测绘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测绘项目合同后,必须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在简报测绘资质巡查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测绘业务。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 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 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情况表;
(四) 中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
(五)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外地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从事测绘活动,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设立分支机构的,应事先到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上相关备案材料。
第十三条实行国家测绘成果应用审批制度。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在从事测绘业务时,需要应用国家测绘成果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做好成果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实行测绘成果年度汇交制度。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每年承担的测绘项目,年底必须向市国土资源局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第十五条实行执业情况联合检查制度。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中介机构的证照情况、执业记录、收费情况、财税、资料保密等管理运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每年1~2次。市国土资源局将检查记录存档并与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年检年审相挂钩,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同时上报省测绘局备案。
第十六条实行服务信誉评选评价制度。依照行业考评标准,每年对测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考核,根据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投诉情况,结合考核标准,对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优秀、较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中介机构,或者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一经认定直接列入行业警示名单。
第十七条实行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门户网站,将全市所有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负责人)、执业资质、执业人员、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操作流程和每年的评价等级等内容向社会公示,由社会及测绘中介机构之间互相监督。
第四章 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严禁下列行为。
(一) 提供质量不合格的测绘成果、资料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二)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
(三) 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
(四) 聘用无测绘执业资格人员从事测绘活动的。
(五) 非法从事涉密、涉军、涉外测绘活动的。
(六) 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七) 利用执业便利违规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八) 逾期不汇交测绘成果的。
九 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凡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认定,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注册审批机关,吊销或注销其资质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酒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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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短的时间 创最高的效率——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系列报道之十八
2009年7月,黑龙江省召开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汇报会
祖国的东北边陲、富饶美丽的黑龙江矿产资源极为丰厚,已发现的矿产达131种,探明储量的矿产81种,开发利用矿产近60种,已利用矿产地500多处(不含石油、天然气、地下水、矿泉水、地热),共设置有效矿业权4060个。黑龙江面积47.3万平方千米(包括加格达奇松岭地区),居全国第6位,矿业权分散,核查区域广阔。大、小兴安岭由西北横亘东南,为我国著名林区,山高林密,无线信号微弱,交通困难,护林防火措施严密,给实地核查带来许多困难。黑龙江气候夏季短促,冬季寒冷漫长、呵气成冰,奇寒无比,最低气温曾达零下52.3摄氏度。每年9月至翌年5月为森林防火期,禁止进入林区作业,工作时间非常短暂。当2009年9月,实地核查标段招投标完成时,黑龙江实际已进入了冬天,尤其是大兴安岭地区一般已是零下10多摄氏度,北风呼啸,大雪铺地,对实地核查人员的意志和毅力是很大的考验。但是,他们却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精神,笑对一切艰难险阻。仅仅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就高速度高质量地完成了全部野外实测工作,全省布设首级GPS控制点1833个,矿区引入控制点5555个,共实地核查矿业权3734个,用最短的时间,在最艰苦的环境里,创下了最高的效率。
四管齐下 厚积薄发
黑龙江实测开展较晚,但准备工作很早就和全国一样同步开始了。省国土资源厅为全面开展实地核查精心打造了四个保障:
组织保障。《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及时成立了矿业权实地核查专题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办公室,以黑龙江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为技术支撑单位,迅速开展了前期工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信息数据,协助核查承担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基石: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纪实
2009年10月,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姜秀金(前左二)、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副司长王昆等在野外查看埋设控制点
技术保障。省核查办先后组织力量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用手册》、《黑龙江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图件数字化操作规范》、《黑龙江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外业测量技术设计书》和《黑龙江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多次举办项目技术培训,聘请专业人员讲授地质勘查、测绘、制图等有关知识。
舆论保障。省核查办充分利用了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宣传栏、宣传板,张贴标语、编发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领导干部、矿业权人、人民群众”等社会各方面都明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实地核查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资金保障。省国土资源厅作为项目主管部门,经过多次反复协调,最终取得了省财政厅的支持,省财政同意拨付全部野外实测经费5149.1万元,促进了全省野外实测工作的全面铺开。此外,省核查办还先后落实了试点地区工作经费790万元,整理内业数据并检查各标段成果经费398.7万元,全省数据库建设及核查成果汇总经费930万元,共计7267.8万元,从而保证了工作的开展。
试点先行 积累经验
根据全省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区域划分特征、矿业权设置情况及实际工作情况的需要,省核查办确定了“先试点、后展开、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并决定在黑河市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
按照统一部署,省国土资源厅专门在黑河组织召开了“黑河市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会”,各市(县)主管市(县)长及国土资源局主管局长、矿管科(股)长出席了会议。成立了试点领导机构,统一了各部门的思想,取得了地方政府及防火、林业等部门的支持、配合。
在试点工作期间,黑河市各县(市)国土局派出熟悉当地矿业权分布情况的矿政管理人员,协助核查承担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使核查单位在短时间内进一步核准了具体的矿业权实际数量,取得了相关材料,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召开了矿业权人座谈会,就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技术要求、工作方式以及需要配合、支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取得矿业权人对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充分理解与支持。
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实地核查试点工作,黑龙江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把黑河分成6个测区,配备了强有力的实地核查人员和先进实用的仪器,技术人员分为外业测量组、编绘组、质量检查组,既明确责任,又协调配合。项目主管领导直接负责质量检查组的工作,对技术方案设计、资料收集、野外核查、图件编制、报告编写到成果送审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监控。在取得试点经验后,全省的核查工作随之铺开。
创新机制 保证质量
省实地核查办领导进行野外检查
核查成功的关键是质量。省国土资源厅采取严格筛选核查承担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的技术培训、严格质量保证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等多项措施来保证质量标准。
严格筛选核查承担单位。在实地核查队伍选择上,要求核查单位必须具有测绘和地质勘查乙级以上资质;必须具有从事多年矿山测绘和固体矿床勘查经验;实地核查队伍必须由地质、采矿和测绘等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在此基础上,采取统一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出15家实地核查承担单位。
开展全面深入的技术培训。邀请全国项目办有关专家就黑龙江省的核查工作总体思路、作业要求、测量方法、核查流程和数据库建设等问题作了专题讲座;邀请全国知名数据专家讲授空间数据成图处理软件、核查属性数据采集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组织测量、地质、采矿等相关专家对各核查承担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培训技术指南及相关要求,并进行上岗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严格质量保证机制。为确保核查成果的质量,省核查办制定了严格质量保证制度。首先是建立质量保证体制。省核查办统一了全省的技术标准,对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工作流程、基础控制测量、实地测量、数据整理、问题分析与处理、实地核查成果数据、质量控制及检查及验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次是严格执行三检(自检、互检、抽检)两审(审核、审定)的质量控制制度。规定在核查的每道工序、每个阶段都要进行自查、互查、核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工序、下一阶段,核查小组要100%自检,检查小组之间100%互检,纸质资料、电子数据、人机交互检查率为100%,抽检比例不低于30%。监理组对各核查单位外业成果的抽检率为矿业权总数的10%以上。
加强动态监管。省核查办设立了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实测工作动态跟踪显示专栏,同时,还成立了三个专家检查组,对各标段进行不定时、不定期的抽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了全省核查工作质量。
战天斗地 精神昂扬
野外实测工作是矿业权实地核查的重要基础环节,工作展开时已进入冬季,顶风冒雪,起早贪黑,对于核查人员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很多核查地点车辆无法通行,仪器只能人背肩扛,踩着厚厚的积雪艰难步行。早上五点半钟,大家就揉开睡眼,匆忙洗漱,匆匆吃过早饭便迎着呼啸的寒风出发了。为了赶工期,抢速度,核查队员们在山上啃梆硬的馒头、喝冰凉的白开水,衣服汗透了又干,干了又被汗透。直到夜幕降临,大家才回来,晚饭后还要下载和处理数据,在没有电的地方,大家就开着矿灯工作,常常到后半夜以后才能休息。
大兴安岭地区被人们戏称为“一个省的面积、一个县的人口、一个镇的产值”,可见其有多么辽阔和荒凉。在加格达奇五道沟实地核查时,核查人员干了一天也没吃上东西,也看不到人烟,后来好不容易走到一个公路养护道班,才喝到了一锅白菜汤。有时因为手机无信号,对讲机通话距离不够,在同步联测时不能确定所有各点是否正常工作,待到发现个别点有失误时,为保证质量,只能冒着寒风踏着积雪再去返工。有时为上山寻找国家坐标点,待到天黑下山时已完全看不清路,只能不停地晃动手机,让屏幕上那点微弱的光亮来辨识脚下的路。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调研员赵我为,核查开始时已临近退休,身体也不好,血糖超过正常值的2倍,却毅然担起了省核查办主任的重任,天天到办公室了解情况,节假日也不休息,为协调各方面关系奔忙。他还经常带着胰岛素深入实地核查一线,挺不住了就自己打一针再继续工作。
雪天实测
测绘专家王旭刚,实地核查工作开始时正好由省地质测绘院院长调任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党委书记,他不分分内分外,满腔热情地发挥他的专长,对核查质量的全过程监控进行检查指导,有力地鼓舞了士气,保证了核查质量。
省建材总队测绘院院长孙玉国,为了按时完成实地核查任务,在工作紧张时说服自己的女友两次推迟婚期,好不容易抽出时间举行了婚礼,却又放弃了甜蜜的婚假,匆匆赶回了工地。
成果丰厚 前景广阔
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矿业权实地核查取得全面成功,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
形成了全省统一的实地核查技术标准体系;摸清了家底,夯实了矿政管理基础;形成了大量基础测量资料,应用潜力巨大;核清了矿业权的实际矿区范围、摸清了矿业权分布规律及现状;建设完成了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库;解决了实地核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既提高了矿业权人依法开采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也规范了国土资源管理;统一了全省矿业权许可证拐点坐标的坐标系统,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锻炼了队伍,为规范矿政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为了更好地利用矿业权核查成果,省国土资源厅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研究开发了黑龙江省矿业权地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以黑龙江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集成了全省单矿业权、省级矿业权的属性与空间数据、基础地质数据等多源专题数据库,集矿业权登记信息、核查信息、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信息、储量动态监测、矿山储量利用现状调查于一体,对矿业权核查信息进行三维展现,可以直观显示、分析全省矿业权的现状及分布规律,满足矿业权管理对基本数据统计、分析、叠加、绘图的需要,为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有效的技术支撑,同时也是对落实部里提出的“一张图管矿”模式的探索与尝试。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简报测绘资质巡查,不得以其简报测绘资质巡查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简报测绘资质巡查,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军队测绘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测绘项目实行招投标的简报测绘资质巡查,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测绘单位资质等级作出要求简报测绘资质巡查,不得让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中标,不得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中标的测绘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
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规定。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和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的式样,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
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西部,建于1957年,是伴随万里黄河第一坝的建设而崛起的一座新兴省辖市。东接洛阳,西临陕西省,南通南阳市,北连山西省,管辖三县(陕县、渑池县、卢氏县)两市(灵宝市、义马市)一区(湖滨区)和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496平方公里,总人口223万人。三门峡市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对外开放先进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被誉为“天鹅之城”和黄河明珠。近年来,三门峡市依托资源优势,积极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初步形成了以能源、煤化工、铝工业、有色金属深加工和林果业生产加工五大支柱产业为支撑的区域特色经济体系,带动了综合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
马进仓 党组书记、局长
崔宗勤 党组成员、调研员
阴旭阳 党组成员、调研员
徐建立 党组成员、调研员
卫骁 党组成员、调研员
李光生 党组成员、调研员
王西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宝群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上官勤学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马进仓简历:河南新密人,1953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2年5月~1995年6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工委委员;1995年6月~2002年1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2002年1月~2004年5月,洛阳市地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5月~2007年3月,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7年3月至今,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于2001年在原三门峡市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主管三门峡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工作部门。辖渑池县、义马市、湖滨区、陕县、灵宝市、卢氏县6个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建设土地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信访办、执法监察科、地籍测绘科、规划科技科、耕保审批科、土地利用科、矿产资源开发科、储量勘查科、地质环境科、纪检监察室等12个科室和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市矿业开发中心、市地产交易中心及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等4个二级机构。截至2010年底,共有职工114人,大专以上学历达97%。
【土地资源】据2010年度变更调查显示,全市耕地17.70万公顷,园地5.33万公顷,林地53.74万公顷,草地11.22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37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1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7万公顷,其他土地2.61万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全市经储备并备案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7个,新增耕地941.5公顷,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98.2731公顷相抵后,净增耕地643.23公顷,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全面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共建立县(市、区)级档案7套,建立乡级成果档案66套,村级档案1348套。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2010年,三门峡市共投入经费68万元,设立大型宣传标志牌23块,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53块,与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10514份,与农户签订责任书304450份。
【土地利用】2010年市本级处置土地56宗,总面积162.682公顷,总成交价款68579.5986万元。其中,“招拍挂”出让17宗,面积55.978公顷,成交价款59029.4794万元,实现纯收益50346.1万元;协议出让11宗,面积28.976公顷,出让价款6886.5392万元;规划变更19宗,面积33.923公顷,补交出让金2663.58万元;划拨土地9宗,总面积43.8043公顷。
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开发市场专项检查等工作,全市共清查闲置土地4宗,面积6.9707公顷;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国有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六项制度,全市共供应房地产用地197宗,面积703.60公顷,其中出让154宗,面积550.56公顷,收取出让金21.8亿元,其中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120宗,面积458.92公顷,收取出让金20.5亿元。市本级共供应土地41宗,面积110.23公顷,其中出让32宗,面积66.69公顷,出让总成交价款达7.47亿元,比去年同期的5.45亿元相比增长了37%。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全市共报批项目建设用地51个批次,总面积903.093公顷,其中农用地769.3093公顷(耕地555.7169公顷),有效保障了244个省、市联审、联批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土地勘测定界及评估】2010年,三门峡市金土地勘测服务中心累计完成勘界工作371宗,勘测面积1968.48万平方米,形成勘界报告350余套2000余份,绘制宗地图100多宗200余份;并积极配合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个人住宅楼发证工作92栋。
【地籍及测绘管理】2010年,三门峡市本级共受理国有土地登记108宗,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104宗,变更登记4宗;审批个人住房用地分割登记2869户;接待土地登记公开查询100余宗,整理归档地籍档案100余卷,更新图斑200余个。开展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全市29家测绘单位,22家测绘单位通过了复审换证工作,5家测绘单位是新证不需要换,注销2家丁级资质单位。新申请的2家测绘资质单位,1家丙级通过审查证书,另一家丁级资质正在审查受理当中。组织开展了“8.29”测绘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咨询台15个,摆设宣传版面54块,悬挂宣传横幅106条,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地图市场检查工作,对本市火车站、汽车站、各大宾馆、书店进行了检查,没收“三无”地图册30余本。按规定办理测绘任务备案和测绘成果汇交工作,完成了三门峡市规划局沿黄河景观带1:1000邮码航测成图项目测绘任务备案工作和三门峡市28家测绘单位价值3万元以上测绘任务成果目录汇交工作。组织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2010年本市有4家测绘单位申报的4项工程项目,获得了优质工程奖。参加了国家测绘局“苍穹数码杯”测绘行业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并获得三等奖。
【第二次土地调查】截至2010年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先后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县级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与数据建库、城镇地籍调查外业调查、与相邻11个县(市)涉及的160余幅1万余个图斑的接边、2009年统一时点变更调查、全市基本农田上图、国家对该市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与基本农田成果提出问题的整改与完善等阶段性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初,全市6个县(市、区)的66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通过省、市有关专家审查,并于5月26日前全部通过市政府审批。
【矿产资源】本市矿藏资源丰富,已发现矿产地318个,其中大型矿床46处,中型矿床96处。发现矿藏66种,已探明储量的有50种,保有储量居全省前三位的约有31种,已开采利用的27种。黄(黄金)、白(铝土矿)、黑(煤炭)是辖区的三大优势矿产。黄金矿产储量、产量均居全国第二位。有16种矿产居全省之冠(金、锰、铅、锌、锡、锑、钽、铌、锂、铍、铷、硫铁矿、铸型用砂岩、砷、云母、玻璃用砂岩),有9种矿产居第二位(铜、钼、银、钨、磷、压电水晶、熔炼水晶、石膏、石墨),6种矿产居第三位(铝土矿、铁、镓、白云岩、伴生硫、水泥配料及粘土)。截至2010年底,全市在有效期内共有矿产资源勘查登记项目148个(包括部办6个项目),其中,金矿项目33个,铝土矿项目19个,铁矿项目29个,铅锌矿项目33个,重晶石项目1个,煤矿项目3个,银矿项目4个,铜矿项目6个,锑矿项目3个,锰矿项目5个,钼矿项目5个,钒矿项目1个,硫铁项目1个,白云岩项目2个,石煤项目1个,锂矿项目1个,红柱石项目1个。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组织编制了《三门峡市非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并于年底完成了整合任务,整合重点矿区个数为11个,参加整合的矿业权77个,其中采矿权57个、探矿权20个。整合后矿业权减少为47个,其中采矿权37个、探矿权10个;减少采矿权20个,减少35%;减少探矿权10个,减少50%。圆满完成了149个矿山的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287个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考核和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工作。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成效显著,全市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9473.8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1650万元。申报中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及示范基地建设资金5800万元。完成了463宗矿业权核查工作,按照部、省要求完成了268宗采矿权换证工作。本年度完成市级采矿权延续15个;新立6个;变更5个。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矿业活动专项行动,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等现象进一步遏制。
【地质环境管理】全市新发现的3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明确了监测责任人,发放了35000余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地质环境类项目资金1.3亿元。筛选、上报了灵宝市豫灵镇安头村黄土滑坡等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并纳入2011年省级财政资金治理项目名单。灵宝小秦岭地质公园获得了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资格,渑池韶山地质公园获得省级地质公园建设资格。由于措施到位,继卢氏县、灵宝市后,湖滨区和义马市分别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
【执法监察】2010年度全市共开展巡查1550余次,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市执法监察支队共开展巡查55次,出动警力137人(次),其中一级巡查区域30次,二级巡查区域25次,到基层乡所巡查20余次。全市发生国土资源违法案件511起,其中,违法占地170起,制止170起,总面积715580.83平方米;违法开采341起,取缔341起,立案83起。全年共受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巡查发现、“12336”举报、上级批转、政府批转等)共计74件,其中,“12336”举报案件共计32宗(土地类案件24宗,矿山类案件9宗),处理到位32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自办案件17起,结案17起,结案率达到100%。到现场勘查40余次,追缴罚款147万元,封填非法井口16个,现场勘测定界3次。督促县(市、区)办案件57起,结案54起,结案率达到94.7%。
【信访工作】2010年,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紧紧围绕“破难题、保发展、保红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主要从“围绕一个中心、确保两个到位、抓好三项落实、着力四个重点”四个方面做好此项工作。通过全市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在“两低、两高、两无”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实现了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本市国土资源类信访事项零京访、全年零上访,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下达的年度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目标,三门峡国土资源局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分别授予“2010年度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评选为“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先进单位”。2010年,该局共接待群众来访198批394人次,其中集体访19批131人次。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全国、全省和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会议后,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安排部署,从2010年10月份开始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以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体制改革专项行动。
一是坚持把廉政风险点排查作为认真落实“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治理活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进仓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抽调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了对“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了土地市场治理、矿业权市场治理等五个专业工作组,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把学习贯穿于整个专项活动的全过程,统一印发了学习笔记本、心得体会本,建立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二、五为集中学习时间,据统计全系统干部职工人均记学习笔记12000余字,撰写学习心得4篇。为加大宣传力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专题简报13期。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建立了专项活动网页,开设学习交流、工作动态等专栏,为全系统上下深入学习交流建立了平台。切实提高了系统干部职工对“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掀起了学廉、倡廉的良好氛围。三是围绕“三个层面”全面推进。从个人、部门、组织三个层面,结合从事的岗位、业务和关键工作环节,深入查、用心查、细致查、真正把岗位风险查清、查明、查实。党组成员带头自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以科室为单位,从中层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从正式干部到聘用人员,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隐患,并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实事求是进行风险评估。四是抓好“三个结合”深入排查。为确保廉政风险点排查无死角、无遗漏,本着“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中评、组织审”的原则,采取自查与互找相结合、领导点与群众提相结合、风险查找与完善防范措施相结合的方法,突出以征地供地、农地转用、规划、评估、执法监察、土地和矿山权审批、登记发证、资源项目开发、财务、人事等业务方面为重点,全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行为过程、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严格审核把关,并逐一填表登记,建立了台账,做到了不漏岗、不缺项。五是严格“三个等级”分级管理。按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概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评估确定风险点的定级,并根据腐败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全市国土资源系统123个单位,1037名干部职工,从市局机关科室到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从县(市、区)局机关股室到乡所,从市局领导到乡(站)所一般同志,全员参与,人人查找,针对现行制度、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围绕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九大节点”,深入扎实开展全面四轮排查,单位共查找风险点599个,其中A级183个;B级119个;C级297个。个人共查找风险点3327个,其中A级1017个;B级717个;C级1593个。清理规范性文件203份。复查复审卷宗1192个。基本完成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六是注重实效,边查边改。为把廉政风险点查深、查透、查准,变“风险点”为“安全点”,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从个人自我防控、科室内部防控、单位综合防控3个层面,有计划地研究制定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具体防控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局班子成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收缴礼金和有价证券管理办法》,完善了《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立足“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线,建立运用廉政“三卡”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或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提醒、告诫、纠错等制度,通过警示提醒卡、警示告诫卡、警示纠错卡的方式,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
【荣誉称号】2010年,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产业集聚区分局局长仲兴民被评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卫骁、荆海波获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也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地质找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乔娟芳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余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