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地灾评估资质备案承诺书的日常里,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服务承诺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服务承诺书 篇1

武隆县中堆坝小学校:

我单位受你方的委托,负责协助你方联系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实施中堆坝小学校项目建设的地灾评估、外业见证、勘察报告审查等工作,在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原则按以下报价结算:

一、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干价不超过4.5万元;

二、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审查,按勘察进尺计价,单价不超过20元/米;

三、建设工程外业见证,按勘察进尺计价,单价不超过10元/米。

特此承诺地灾评估资质备案承诺书

勘察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此承诺书不放入投标文件袋,由投标人单独手持递交业主方。

服务承诺书 篇2

我单位为《xx县xx年度巩固退耕还林后续项目---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药材种子供应商,作为种子供应单位,我们深感荣幸和责任重大,为地灾评估资质备案承诺书了保证项目实施顺利完成和药农增产增收,我单位郑重向各生产基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品种纯正。本次供应的中药材种子产地和来源均为县内及相邻县中药材生产区,无掺杂使假严格种子,生产药材为药材市场销售的正宗产品,无假冒风险。

二、种子全部为新种子。本次供应种子均委托中药材协会或中药材种植专合组织负责组织收购广大中药材种植区药材大户生产的种子,同时均经过严格筛选和包装,全部为20xx年生产的新种子,无陈种子。

三、种子组织供应前我单位委托有关种子质量管理部门作了质量检测,种子质量达到了项目招标要求,保证播种后只要种植方法正确,就能够达到一次全苗的效果。因种子质量原因造成的出苗不齐或达不到苗全效果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因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失我们不承担有关责任。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愿意无偿为各生产基地提供和开展相关的技术服务,真诚欢迎各位基地干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同时监督我单位本次种子供应质量。

承诺单位: (盖章)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承诺书 篇3

   一、实行警务公开、公开警民联系制度, 向社会公开民警姓名照片,警号,联系电话,使群众有事能及时找到民警,投诉电话。

二、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切实履行“四有四必”服务。

   三、户籍窗口公开办事内容, 程序,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制度。

   四、民警实行“首接责任制”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五、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坚持犯罪团伙必打,邪恶势力必除,黄赌毒娼必处的原则,净化社会环境。

   六、积极参与治理经济环境工作, 从重从快打击干扰和破坏经济建设的种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凡在集镇地区有合法因定住 所,稳定生活来源的,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凡在镇内投资兴办实体,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八、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坚决查处私用职权,谋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服务承诺书 篇4

xxxxx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xxxxx有限公司3000吨/年的稀释剂的扩建项目第二期工程(含项目中的丙类仓库、消防水池、门岗、给排水、道路及应急池加盖等)严格按本公司工程进度计划表时间(详见附表于本承诺书之背面)完成,如若延误工期完工时间,我司愿意承担如下责任:

1. 主体工程丙类仓库、消防水池、门岗等未按工程进度时间表完工,愿意接受每延长一天补偿xxxx有限公司1000元。

2. 围墙、大门改造、给排水、道路等工程未按工程进度时间表完工,愿意接受每延长一天补偿xxxx有限公司800元。

3. 未按工程进度表完工所补偿给xxxx有限公司的款项从本项目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xx有限公司与xxxxxx限公司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盖章)xxxxxx有限公司

承诺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 篇5

XX集团有限公司:

一、服务方式

1、电话支持:经过电话或传真形式,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设备故障定位,并拿出解决方案,最终排除故障。

2、现场支持:经过电话不能诊断的故障,将安排工程师赴现场分析原因,制定方案,排除故障。

二、服务承诺

1、服务响应及时;

2、解决问题有效;

3、服务过程规范;

4、服务资料全面。

对本公司供给的设备均不少于规定保修期,如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派专门工程师,1小时内响应,1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24小时内不能解决的,当天给予相应产品替代更换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三、售后服务资料

1、产品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五年维护。质保期在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满后根据情景合理收取费用,详见备品备件收费标准。

2、每次服务完毕后,都会向客户提交正规的售后服务报告。

3、服务计划:详见投标文件资料。

4、备品备件:详见投标文件优惠备品备件。

5、联系方式:详见投标文件售后服务网点。

6、安装调试:免费供给货物的安装调试,根据预定方案及用户的实际需求,制定安装方案并安装调试。。

7、资料:安装完毕、免费供给必需的文档及全部有关本次工程项目的资料。四、优惠条件

设备产品保修期内,我公司将利用许可时间(节假日)免费对产品实行至少每年四次的定期检查,及时解决间题,免费客户后顾之忧。

投标单位公章:XXXXX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服务承诺书 篇6

本人小区主(使用人),现需求户内改为它用,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在施工过程中不破坏房屋主体剪力墙及房屋顶梁。

2、将如今后因漏水致使其它业主(住户)利益受到损失的,本人负责所有赔偿费用,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阳台排水管属于雨水收集管道,本人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实行雨污分离,在改动厨房时将厨房排水管接回厨房排污管内。

4、本人保证封闭阳台时按规定使用统一颜色(砂灰色)的铝合金框、白色通透玻璃,活动窗选用

承诺人:XXX

承诺日期:XXXX

服务承诺书 篇7

民航大学:

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三期扩建工程附属用房室外工程的招投标活动。若我单位在该项目中中标,在我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时交纳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评委费。

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评委费为现金,且无票,金额参照《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审费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交中心[20xx]3号)文件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

我方如违约,愿由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及相关税费。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承诺日期:20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 篇8

保洁部是负责项目所有公共区域及办公室、会议室的清洁,家具的保养,会议接待、浴室、信件收发等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办公楼创造一个清洁、美观、舒适、文明的理想工作环境,使整个大楼在任何时候处于舒适宜人、幽雅清新的状态。保洁部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客户和来访客人对物业的印象,同时对于大楼内部工作环境与气氛的营造同样至关重要。

为此我们将遵循清洁是前提、服务是核心的工作原则,做到分工明确,紧密联系,相互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努力创造一个轻松和谐、安宁雅致的办公环境。

保洁工作承诺做到:

1、保证各级办公室,特别是要人办公室清洁整齐,窗明地净,一尘不染,同时保证各种会议及接待工作的顺利完成。

2、服务人员在会议服务中做到微笑、细致、热情、周到。

3、确保: 服务环境整洁 服务设备完好 服务技能娴熟 服务项目齐全 服务方式灵活 服务程序规范 服务制度健全 服务效率快速

4、保证大楼内各区域的干净整洁。

5、 确保浴室各项洗浴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为客户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洗浴环境。根据楼内实际情况做好绿植设计摆放工作,为客户营造一个舒适宜人、安宁雅致的办公环境。

服务承诺书 篇9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贵州贵阳的顺利召开,我们礼仪志愿者在工作中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我们泰洋酒店接待部礼仪志愿者郑重承诺:

1. 完成项目组所安排的各项活动与工作,义务为项目活动服务。

2. 遵照项目组的各项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3. 愿意接受及出席机构安排的在职培训,工作督导及有关会议。

4. 与队员保持互相合作及尊重的态度。

5. 尊重服务对象之间的隐私,有关个人资料,未经他们同意,不会向外泄漏。

6. 服务时如遇任何特别困难或服务对象有特别苛求时,会立即向服务机构负责人报告及交由机关处理。

7. 如对机构及服务有任何意见不满,会向负责人反映意见,谋求做出改善。

8. 不可利用志愿者服务或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来获取个人利益或欺骗,如金钱、利益、交易等。

承诺人:

日期:

服务承诺书 篇10

尊敬的XXXXXX:

如果我单位能在本次竞争性谈判中中标,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与支行网点及自助银行管理部门协调管理措施中标。

我单位将从计划管理、技术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资金分配、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与贵单位相关部门充分协调,保时保质完成该项目,其主要措施:

(1)选择优秀项目经理及本公司熟练技术队组严格按进度施工,

(2)项目工程部将负责报送总体工期计划,并积极协调3M公司及其他主材到货时间并验收入库,按类型划分合理摆放区域。合理配送给各施工队,安排好施工用水、电及材料堆放保管。

(3)具体到每天的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报贵单位进行定样板。

(4)每3--5天召开工程例会,由监理主持,贵单位协调人及项目经理部参加。通过工程例会这一制度度完善施工与监理、贵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召开工程例会时项目负责人将向贵单位提交每周工作汇报及下周工作计划,在报告中将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展情况,在计划中详细进度、材料、劳力、设备、资金等的细部计划。

(7)认真做好施工日记,记录工地上每个工种雇佣工人及使用机械的数目、运到工地物料数量,以及每天的天气情况,并将其放在工地办公室,以便业主随时查阅。

(8)充分重视业主的指示,现场管理人员随时以书面形式记录业主的指示,并予以贯彻。

第二、质量与安全方面:

自觉接受使用业主、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在质量(包括保修)、安全方面做出以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6)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7)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10)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1)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4)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川省的地灾评估资质丙级的需要业绩吗?

一、评估法定依据

(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年11月24日)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五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二、申请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四)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单位资质须提交下列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一)申请人提交的换证或新申请资质的报告,换证的应附上原资质正本扫描件;

(二)申请人对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申请表(可到省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领取或在省政府政务中心及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

(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

(五)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评估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备案申请;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评估机构的管理办法;

4、近三年的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年平均评估收入情况证明;

5、评估师注册情况汇总表;

6、机构负责人简历、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评估注册证书复印件、任职书及近期有效的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障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近一年来个人社保缴费分解单);

7、专职注册评估师、从业人员的名单、简历、劳动聘用合同及注册评估师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专职评估师近期有效的人事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障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近一年来个人社保缴费分解单);

8、由法人代表、专职注册评估师亲笔签名的名单原件;

9、、省评估委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和文件。

10 、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目前执行什么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地灾评估资质备案承诺书,因为地区不一样,所以各地区的地质情况不一样,地灾种类也有差别,经验很重要。

比如《江西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地灾评估资质备案承诺书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进行工程建设、采矿活动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对建设工程、采矿活动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估,并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建议的活动。

 在本省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设区市和县级国土资源局(或矿产资源管理局、地质矿产局,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第二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及要求

第四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三个级别。地质灾害易发区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年)》划定的范围执行。

第五条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内选址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在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选址的交通、水利、市政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内选址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可在现场踏勘后,综合考虑项目对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确定是否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可以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应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理由。

第六条 在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内选址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可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但需提交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处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的书面意见;

虽处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但建设工程自身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也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和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开采主要矿种的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合并进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不单独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前款所指矿山建设项目不包括超出矿山开采许可证登记范围选址建设的选厂、冶炼厂、尾矿库等与矿山有关的建设项目。

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无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或者按照国家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工程建设项目申请用地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工程建设项目在改变原评估确定的用途和规模时,应当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当进行而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重建、扩建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九条 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规划区,由项目业主或规划管理部门自行选定具有相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评估。

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具有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承担;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具有甲、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承担;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具有甲、乙、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承担。

外省的单位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应当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并到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程序

第十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以下简称“部颁技术要求”)。评估区范围应与地质灾害影响范围一致,原则上在用地范围或规划区边界基础上外扩1000米。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具体流程是地灾评估资质备案承诺书:地质灾害评估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收集相关地质环境资料——现场踏勘——分析确定评估范围及级别——资质和项目备案——进行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调查(含简单勘查)——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或说明书(以下简称评估成果)——专家组评审——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建设单位使用。

第十二条 评估单位接受项目委托后,应当在10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局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评估单位资质、承担项目人员、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等(详见“江西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备案表”)。

评估项目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应当分别取得项目所涉及区域县级国土资源局意见后,到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第十三条 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成果主要编写人员应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二级、三级评估项目的成果主要编写人员应具备上述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成果主要编写人员应是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现场调查的主要人员。

第十四条 评估单位应当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自律,排除干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开展调查和成果编制工作,保证提交资料真实、依据充分、结论明确、客观公正的评估成果。

评估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本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进行野外验收(核查),对评估成果等成果进行内部把关,出具本单位初审意见。

评估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编写人员、审查人应当由本人签名。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审查

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当经过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格的专家的技术评审,应当符合“部颁技术要求”及相关法规和规定,同时符合相关建设项目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技术评审由评估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人数应符合以下规定地灾评估资质备案承诺书:一级评估成果应有5—7名专家、二级评估成果应有3—5名专家、三级评估成果一般应有3名专家。

评审专家由评审组织者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技术专家库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中随机抽取,确定一名评审专家组组长,并报告成果备案部门。

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专家评审组中不得有本评估单位的专家或者与评估单位、建设单位和评估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

第十七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技术评审,应遵循独立审查原则、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原则。

技术评审由专家组组长召集评审会。评审专家应当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对评估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审查。各审查专家必须出具署名的审查意见,并由专家组长提出专家组评审意见书,专家组成员共同签名,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十八条 评估成果评审时,评估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到评审会现场解答专家质询;一级评估成果评审时,评估单位总工程师应到评审会现场解答专家质询。凡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者一级评估成果总工程师未到评审会现场进行答疑的,专家评审组不得进行评审。重大项目或有争议的项目评估成果,评审专家应到现场核查。

专家评审组审查认为不符合要求的评估成果,须按评审意见及相关要求补做工作,然后重新组织评审。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

第十九条 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分级备案制度。一级评估成果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二级评估成果报送所在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备案。三级评估成果报送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矿管)局备案。

跨设区市、县(市)行政区的建设项目的评估成果,报送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第二十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通过专家组评审后,评估单位应将评估成果及其成果备案表送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局签署意见,并在一个月内到相应的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应由提交如下材料: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说明书)”及电子文档1份。其中包含评估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评估委托协议书、专家组评审意见书,以及评估成果附件、附图等。

2、“江西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表”(样式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一式8份(其中1份装订在评估成果内),电子文档1份;

3、评审专家个人署名的评审意见和修改意见,以及相应的修改说明。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和单位资质备案表1份(原件)。

第二十一条 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的部门,必须对备案材料是否齐全,评估单位资质、评估人员资格、评审专家资格、审查程序、备案表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评估单位和建设(规划)单位的承诺是否明确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后,受理备案的国土资源(矿管)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查。一级评估成果由省国土资源厅抄报国土资源部备查。二级评估成果由市国土资源(矿管)局抄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查。三级评估成果由县级国土资源(矿管)局报省国土资源厅和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备查。

备查材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电子文档1份,备案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都要妥善保管备案材料,建立评估成果备案登记台帐和信息数据库,便于备案登记信息的检查、使用、统计、汇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对评估成果质量终生负责,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是质量直接责任人。

评估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和后续服务制度。建立评估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评估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严格的技术成果和资质图章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人的签章必须真实。

禁止评估单位弄虚作假、变相降低评估成果水平或出具未经评审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意见)书。

第二十四条 评审专家组对评估成果审查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审专家应对评估成果中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建设项目的适宜性作出明确结论,并针对不同地质条件提出具体的灾害预防、治理措施建议。

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评估成果、缺乏充分依据的防治措施建议或者防治措施建议模糊不清的成果,评审专家不得通过评审。否则,评审专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规划单位应当按评估结论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第二十六条 设区市、县级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内选址的一般工程建设项目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出具书面意见(格式见附件3);

2、对评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核查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在评估成果备案登记表中对是否同意备案签署意见;

3、对建设单位履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承诺进行监督,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措施,参与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检查验收。

第二十七条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 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以及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江西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赣国土资发[2004]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