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资质取得需要哪些条件
参照资质标准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办理资质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二、企业机构代码
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复印件
五、房屋租赁合同
复印件
六、验资报告
复印件
七、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一寸
八、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照片5张;
(能代表该工程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
担任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安全评价证明。
九、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聘用合同等。
十、企业所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
十一、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调拨单、设备台帐等。
十二、代表工程资料(中标通知、设计总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如以上资料不能反映工程的技术指标,企业还应提供能反映工程技术指标的设计图纸、施工许可证、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等有关证明材料。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作为代表工程)。
做EPC模式需要具备什么资质
一个公司需要具备:对应专业地灾epc总承包资质的设计、施工资质地灾epc总承包资质,如冶炼项目地灾epc总承包资质,要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冶金行业设计资质。根据项目规模及业主要求来确定资质等级要求。
【什么EPC】
EPC地灾epc总承包资质的英文意思是: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EPC项目中文意思是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地灾epc总承包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
EPC项目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EPC模式】
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工程总承包资质(EPC)和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一回事吗?
不是。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合同乙方受业主委托地灾epc总承包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地灾epc总承包资质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能够承担EPC总承包的公司需要具有相对应工程规模的设计、施工等资质。
施工总承包是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能供承担施工总承包的公司须具有相对应工程规模的施工资质。
扩展资料:
工程发包模式确定了业主与其地灾epc总承包资质他项目参与方之间的关系和相应的合同安排。不同的发包模式适应项目特性的功能不同,所反映出的合同关系和各参建方之间的职责的不同。
建筑市场发展到现在,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发包模式,发包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建设速度、成本、质量和合同管理方式,不同的发包模式的特点不同,适用范围不同。采用不同的发包模式,其技术经济效果差异很大。
国内主要存在的发包模式有:①设计-招标-施工模式(简称:DBB 模式)地灾epc总承包资质;②工程总承包模式(DB 模式,EPC 模式);③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简称:CM 模式);④设计-管理模式(DM 模式)。
设计-招标-施工模式为传统的工程发包模式,指业主在发包时将建设程序中包括设计、施工、管理,分别分发给不同的承担单位。施工总承包就是这种模式的其中一个步骤。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为了适应工程项目的多变性和复杂性而产生的。在这种模式下,总承包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承担工程建设中需要设计方和施工方完成的任务,并为整个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负责。根据总承包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两类:设计 - 施工(DB)总承包;设计 - 采购 - 施工(EPC)总承包模式。
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代表的是建设与管理的模式。其指导思想是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设计-管理模式可以被看作为 CM 模式与设计—建造模式的组合,由于该模式的运用较少不属于经典的发包方式,但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DM 模式比较适合工程项目。设计-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对总包或是分包采用阶段式发包的方式,选取最优的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施工总承包
百度百科-EPC
百度百科-工程发包
装修工程epc需要什么资质
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具体如下:
一种观点认为:EPC总承包商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其理由是:实行资质管理,是我国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该严格执行,EPC总承包活动既然同时包括设计活动及施工活动,那么,EPC总承包商自然就应依法具备这两个方面的相应资质。
另一种观点认为:EPC总承包商只需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中的一种资质即可,但其不具备资质的活动应该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来实施。
建设部办公厅在建办市函[2003]573号《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因此,工程设计企业可以在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但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这一观点的理由是,如需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两个相应资质,则国内很少有单位有能力从事EPC总承包;第一种观点不符合我国当前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