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我在中大咨询官网的文章中看到了这个,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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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加强发展环境分析,充分吸收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地区发展环境、思路和目标、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培育和布局、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民生改善、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支撑。
2.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
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综合性、纲领性和战略性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规划纲要编制要符合上一级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重点专项等规划相衔接。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相关支柱产业、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
3.编制谋划“十四五”规划支撑项目
高度重视项目在落实“十四五”规划中的根本支撑作用,做好重大项目超前谋划和衔接。密切跟踪国家、省政策导向,深入研究领域、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谋划重大项目,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城市规划的发展
一、探寻城市规划的本质属性
(一)规划“好”城市是根本目标
规划就是对规划对象未来一段时间的设想和安排,目标显然是为了让规划对象变得更好。同理,城市规划的目标是为了规划建设好城市。然而,对于什么是好城市一直缺乏统一完善的评判标准。目前,“一线城市”、“花园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等各种城市概念都有具体的评判标准,但这些标准大多是从若干局部对城市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判,缺乏对城市整体的评判。当然,要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指标体系,去对每个城市进行评价也不太可能。
即便如此,基于朴素的感性认识,通过不同城市的对比,仍能定性的判断哪个城市相对更好。尽管不同的人判定和选择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可能不同,如:判定某个城市更好,却选择了另一城市工作生活,但大多数人选择的城市一定不是一个差的城市,大多数人未选择的城市,即便城市可能整体较好,也一定具有明显的让人不得不放弃的理由。
大多数人的选择可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通过一段时期内城市人口流入流出的数据可以得出初步的排名靠前城市的集合,分析其具有的共同特征,可以得出好城市的一般标准。一是城市作为一个复杂的巨系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世界上没有不存在“城市病”的城市,只是问题有多有少、有轻有重,而较好的城市一般没有明显的重大短板。二是较好的城市一般都具有至少一项在某一区域或领域领先的方面,且仍在不断发展完善。
上述标准可以概括为“一俊遮百丑”和“木桶效应”,二者缺一不可。如果规划师能够在认识到理性有限性的情况下,以个人或团队理性的阀值为限,重点在上述两方面提出规划解决方案,并保证按规划推动实施,在漫长的城市生命周期内,不断累积好的发展成果,解决城市短板问题,城市将日益趋向于理想中的好城市。
(二)可实施是规划的根本价值
规划因政治家的选择而诞生发展,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的决策者,政治家对城市的发展建设起着核心作用,规划师一般只起到专业参谋者的作用。城市规划的价值在于得到充分实施,再优秀的规划方案得不到实施也只能是“图上画画、墙上挂挂”,而城市规划的决策执行者是政治家。因此,城市规划要发挥作用,离不开政治家的支持,规划师要懂得站在政治家的角度思考问题,懂得政治运行的基本规律,在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价值导向,以及规划专业理念的前提下,当好专业参谋,引导并规范政治家不合理的短期政治冲动,与政治家一起共谋城市发展建设,而不是站在政治家的对立面,做向权力讲述所谓真理的规划愤青或百忍成钢、逆来顺受的规划怨妇。
政治家一般都具有清晰的施政目标,追求简单高效,喜欢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具体工作以达成目标。“田园城市”方案正是由于符合政治家的这些要求才能够被选中,并在若干城市中得到探索实践,使得现代城市规划得以诞生发展。中国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源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政治需要,但在控规发展过程中,规划涵盖内容日益增多,管理工具愈发复杂,管理效率低下,越来越偏离了政治家的要求,才催生了以“三区四线”管理为核心抓手的国土空间规划变革。
政治家的特点决定了公共政策要简单可行、目标清晰,作为公共政策的城市规划,同样要具有上述特征。如果将规划布局方案视为城市规划的主要目标,当前城市规划一般均具有清晰的目标,但都缺乏保证目标实现的简单可行的具体方案,在可实施性上存在较大不足。在这方面,发展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可供学习借鉴的样板,城市规划可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完善实施保障措施,将规划目标分解为若干具体项目或工作,按计划推动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保持跟踪,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进行修正,确保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三)统筹平衡是规划的根本任务
城市因人类聚集而形成,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随着不同人群的集聚,必然会分化成多种利益集团,城市将不得不面对为谁而建和发展红利如何分配的问题。理想的分配结果是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均衡状态,但现实生活中帕累托最优并不存在,如何通过城市规划使城市逐步趋向于帕累托均衡的状态,理应是城市规划的根本任务。
首先,要统筹城市规划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不能为了效率将规划局限于专业精英人士的游戏,也不可能为了公平而实现全面的公众参与。将民主集中制引入城市规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参照医学、法律等学科,在规划教育上按照统筹规划师、行业规划师(文教体卫等)和社区规划师分科,行业规划师作为各相关行业的代理人,社区规划师代理各社区的诉求,由统筹规划师构建类似于倡导式规划的协调机制,促成各方均接受的规划方案。
其次,要在理性与现实间实现平衡。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试图用完全的理性编制城市规划是不可能的,但理性不可或缺,不能因为理性有限而退到理性无用论的另一极端。规划师既要注重理性,又要承认人理性的有限,通过合理确定规划目标,用有限的理性解决能够解决的城市问题,对于人的理性难以企及的宏观长远问题,规划可以指明发展方向并通过制度设计,划定城市发展的负面清单,避免城市无序发展,为市场预留多样向好的广阔发展空间。
最后,要在城市发展与公共服务和生态间取得平衡。发展是城市经济的基本职能,只有发展好的城市,才会为人类带来更好的生活,促进人类向城市集聚。但发展受到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承载力的限制,平衡好城市发展与公共服务、生态的关系,才能保证城市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具体到城市规划上,就是要协调好工业、办公和居住,与文教体卫、道路、市政和绿地等用地之间的规模关系,既要保证规划各类用地规模的远期平衡,又要保证规划实施时近期各类用地的统筹协调。
二、未来城市规划的发展思路
(一)正向引导与负面清单
受到人的有限理性限制,规划师无法做到面面俱到,需要集中力量在一些重点领域开展有效工作。按照“好”城市的标准,城市规划既要强化城市的潜在优势,又要避免产生严重的城市问题。据此,城市规划可集中力量在正向引导和负面清单两方面重点突破。
在正向引导方面,城市规划的目标就是要逐渐累积强化城市优势。可通过对比、分析等方法,研判城市在某一区域、某一领域具有的潜在优势,找出竞争城市和标杆城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定位和重点工作,通过城市规划有计划的将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使城市至少在某一领域或某一区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优势,增强城市的吸引力。比如:深圳特区初期在编制规划时,通过与香港进行对比分析,将制造业、毗邻香港的罗湖区作为集中力量打造的产业和区域,不惜以牺牲特区外区域的规划管理为代价,产生了特区内和特区外“两个深圳”的问题,虽然过于强调理性的集中,而未兼顾整体的平衡,但也不失为城市规划在正向引导方面的成功案例。
在负面清单方面,首先要分析城市现状存在的若干重大问题,通过规划研究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积极推动规划有效实施,逐步解决问题,补足重大发展短板。同时,对于大量的既无潜力优势,又不存在也不可能产生重大问题的一般区域、一般事项,可通过规划审批制度的改革创新,划定城市发展的负面清单,建立全社会的诚信监管体系,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规划重点关注事前备案,事后追责、改正等关键节点、重要事项的管理权,建设单位可自行按规划实施,规划管理不再投入过多精力。
除此之外,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规划还应组建信息收集、动态跟踪部门,既密切关注竞争城市和标杆城市的最新发展动态,也动态监测本城市的发展情况,定期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完善规划方案,监督规划实施状况,保证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新技术与价值取向
传统的城市规划是一项经验性很强的工作,相关规范、标准来自于前人经验的总结,工作方式类似于老中医诊病,此类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获取和学习大量的经验数据,只要有足够的数据和算力,计算机就能做的比人更好。随着国内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计算机算力的提升、各地成立数据管理部门和新基建的全面推动,人工智能获取城市经验的相关数据将更加方便,全面超越人类规划师将在短期内成为可能。国内吴志强团队的“城市树”系统,在此方面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成功探索,并在实践中得到了一些应用。
马克思曾说“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大量规划学者意识到城市规划过于注重经验的问题,尝试将数学分析引入城市规划,构建了大量的城市规划分析模型,但大部分分析模型是基于结论已定前提下的牵强附会,不具有科学价值。即便城市规划具有运用数学,成为科学的潜力,受限于人类有限的理性,也不可能具有运用数学分析全部城市问题的能力,而人工智能的算力理论上是具有无限提升可能的,人工智能的基础就是数学,理论上能够用数学解决的问题都可以用人工智能完成。如果城市规划成功数学化,将进一步加速人工智能在城市规划领域的运用。
也就是说,不论是基于传统的经验、还是理性的数学分析,只要有足够的数据和算力,人工智能都能做的更好。只是受到当前技术水平的发展,以及行业壁垒的限制和交叉人才的缺乏,人工智能技术尚未在城市规划中得到广泛推广和运用。历史已无数次证明科技进步对人类的影响,包括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新技术,以智慧灯杆、光伏道路为代表的新型建筑设施,以装配式建筑、无聊公司多层地下隧道为代表的新型施工工艺等,都将对城市规划引起重大影响。因此,规划师必须重视新技术,这也是规划教育内部分科,统筹规划师需强化学习的重点内容。
人工智能能够帮助人类提升理性的能力,却无法代替人类在遇到伦理价值冲突时该如何做出判断?而在日常生活中,伦理价值冲突是大量存在的,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均需具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在各类人文社会学科中,大量学者已从不同角度,对公平正义、伦理选择、价值序列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完善的理论体系。然而,脱身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城市规划,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对伦理价值教育重视不够。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未来大量的规划师将从繁杂的技术工作中解脱出来,需要规划师加强伦理价值理论的学习,强化伦理价值判断能力和冲突处理能力,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城市规划伦理价值判断上,保证城市社会健康发展。
(三)制度设计与评估实施
实践证明将城市规划的核心定位于“空间的合理安排”是不准确的,是仍受到传统工程技术思维限制下的城市规划思想。当前,城市规划是一项公共政策已被广泛接受,然而公共政策的核心是政策制定或制度设计,那么作为公共政策的城市规划,其核心工作应该是“基于推动空间合理安排的制度设计”。当然,空间布局方案仍是制度设计必不可少且独具特色的篇章,相当于城市规划这一公共政策的目标,但规划工作的重点还应包括推动布局方案得到实施的一系列指标、重点工作、保障机制、监督考核等内容。
受到知识教育背景的限制,现代中国规划师普遍欠缺制度设计的技能。制度设计是一项远比空间布局方案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当前城市规划暴露出的大量问题实质是实施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大量的规划师进行制度探索创新。笔者通过大量学习和实践,初步探索总结了解决用地供给不平稳问题的用地供应配比挂钩制度,解决土地低效利用的地均产值与新增用地供给挂钩制度和房产空置收税制度,以及容积率转移制度、人地挂钩制度等。规划师应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制度设计上来,通过实践不断探索丰富各项制度设计,形成完善的规划管理制度工具库,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规划有了合理的目标、有了制度工具库,更需要在实际执行时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避免实施走样。理想的城市规划应形成类似于计算机语言中的“when if”句式,辅助决策甚至借助人工智能实现自主规划决策。即:当碰到哪种情况时,可采取哪些制度方案解决。如:当一条道路连续拥堵超过3个月,应立即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可选择启动周边道路建设、限制车辆使用措施或完善公共交通等若干解决方案,但究竟采取那个方案,需要规划师在动态监测的过程中,对现实情况进行评估,从而选择更加贴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现代城市规划自诞生至今已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但中国城市规划始终未能找到学科的内核,规划理论一直奉行“拿来主义”,不断学习模仿国外理论成果,不断从建筑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中引入相关理论。随着中国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不断深化,规划师若不快速找到城市规划的核心竞争力,城市规划将成为一门低门槛、谁都可以做的行业,迫切需要全体规划师共同努力,准确找到中国城市规划的未来发展方向,并不断推进规划理论实践的全面发展,探索形成城市规划发展的“中国模式”。
请问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项目编制流程是什么?
1 、发展战略:
( 1)城市发展战略: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的发展所作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的全局性、长远性和纲领性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的谋划。
( 2)城市职能: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 3)城市性质: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 4)城市规模: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 5)城市发展方向:城市各项建设规模扩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地域扩展的主要方向
( 6)城市发展目标:在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所拟定的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
2 、城市人口:
( 1)城市人口结构: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按照性别、年龄、家庭、职业、文化、民族等因素的构成状况。
( 2)城市人口年龄构成:一定时间城市人口按年龄的自然顺序排列的数列所反映的年龄状况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以年龄的基本特征划分的各年龄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表示。
( 3)城市人口增长:在一定时期内由出生、死亡和迁入、迁出等因素的消长,导致城市人口数量增加或减少的变动现象。
( 4)城市人口增长率:一年内城市人口增长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 5)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一年内城市人口因出生和死亡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人口数之比。
( 6)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率:一年内城市人口因迁入和迁出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 7)城市人口预测: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数量和人口构成的发展趋势所进行的测算。
3 、城市用地:
( 1)城市用地: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的统称。
( 2)居住用地: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3)公共设施用地: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 4)工业用地: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 5)仓储用地: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6)对外交通用地: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7)道路广场用地: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8)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 9)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 10)特殊用地: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 11)水域和其它用地: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 12)保留地:城市中留待未来开发建设的或禁止开发的规划控制用地。
( 13)城市用地评价: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可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发的区位条件所进行的工程评估及技术经济评价。
( 14)城市用地平衡: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要求,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调整和综合平衡。
4 、城市总体布局
( 1)城市结构:构成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主要要素,在一定时间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的关系。
( 2)城市布局: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组织及其形式和状态
( 3)城市形态:城市整体和内部各组成部份在空间地域的分布状态。
( 4)城市功能分区: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 5)工业区:城市中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 6)居住区: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片段分界线所围合,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独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 7)商业区:城市中市级或区级商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
( 8)文教区:城市中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区。
( 9)中心商务区:大城市中金融、贸易、信息和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并附有购物、文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城市中综合经济活动的核心地区。
( 10)仓储区:城市中为储藏城市生活或生产资料而比较集中布置仓库、储料棚或储存场地的独立地区或地段。
( 11)综合区:城市中根据规划可以兼容多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地区。
( 12)风景区:城市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以自然景物为主体,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的地区。
( 13)市中心: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 14)副中心: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活动中心。
5 、居住区规划
( 1)居住区规划: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排。
( 2)居住小区:城市中由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动不穿越城市主要交通线为原则,并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3)居住组团 :城市中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6 、城市道路交通
( 1)城市交通:城市范围内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人和货物的运输活动,以及行人的流动。
( 2)城市对外交通:城市与城市范围以外地区之间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活动。
( 3)城市交通预测: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土地使用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客、货运输的发展趋势、交通方式的构成、道路的交通量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算。
( 4)城市道路系统: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车场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
( 5)城市道路网: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们的道路,以一定的密度和适当的形式组成的网络结构。
( 6)快速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
( 7)城市道路网密度: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
( 8)大运量快速交通:城市地区采用地面、地下或高架交通设施,以机坳车辆大量、快速、便捷运送旅客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
( 9)步行街:专供步行者使用,禁止通行车辆或者只准通行特种车辆的道路。
7 、城市给水工程
( 1)城市给水:由城市给水系统对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所需用水进行供给的给水方式。
( 2)城市用水: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活动所需用水的统称。
( 3)城市给水工程:为城市提供生产、生活等用水而兴建的,包括原水的取集、处理以及成品水输配等各项工程设施。
( 4)给水水源:给水工程取用的原水水体。
( 5)水源选择:根据城市用水需求和给水工程设计规范,对给水水源的位置、水量、水质及给水工程设施建设的技术经济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对不同水源方案进行比较,作出方案选择。
( 6)水源保护:保护城市给水水源不受污染的各种措施。
( 7)城市给水系统:城市给水的取水、水质处理、输水和配水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8 、城市排水工程
( 1)由城市排水系统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方式。
( 2)城市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中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和径流水的统称。
( 3)生活污水: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 4)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水。
( 5)生产污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后造成热污染的水。
( 6)城市排水系统: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 7)分流制:用不同管渠分别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8)合流制: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9)城市排水工程:为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而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
( 10)污水处理: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而进行净化的过程。
9 、城市电力工程
( 1)城市供电电源:为城市各种用户提供电能的城市发电厂,或从区域性电力系统接受电能的电源变电站。(所)
( 2)城市用电负荷: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区内,所在用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
( 3)高压线走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行经的专用通道。
( 4)城市供电系统:由城市供电电源、输配电网和电能用户组成的总体。
10 、城市通信工程
( 1)城市通信: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各种信息的传输和交换。
( 2)城市通信系统: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信息的各个传输交换系统的工程设施组成的总体。
11 、城市供热工程
( 1)城市集中供热: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热方式。又称区域供热。
( 2)城市供热系统:由集中热源、供热官网等设施和热能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2 、城市燃气工程
( 1)城市燃气:供城市生产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能源的统称。
( 2)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由城市燃气供应源、燃气输配设施和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3 、城市绿地系统
( 1)城市绿化城市中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 2)城市绿地系统: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 3)公共绿地: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 4)公园: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围和良好的绿化及一定服务设施,供群众游憩的公共绿地。
( 5)绿带: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或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 6)专用绿地:城市中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等机构或设施,以及工厂和部队驻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 7)防护绿地:城市中用于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林带及绿化用地。
14 、城市环境保护
( 1)城市生态系统:在城市范围内,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动态系统。
( 2)城市生态平衡:在城市范围内生态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保持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 3)城市环境污染:在城市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热污染和放射污染等的总称。
( 4)城市环境质量:在城市范围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气、水体等),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
( 5)城市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按一定的方法对城市的不环境质量所进行的评定、说明和预测。
( 6)城市环境保护:在城市范围内,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态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适宜的环境。
15 、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
( 1)历史文化名城: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 2)历史地段:城市中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或地段。
( 3)历史文化保护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应予以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 4)历史地段保护:对城市中历史地段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的活动。
(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则:以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规划。
16 、城市防灾
( 1)城市防灾: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的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 2)城市防洪: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而采取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预防措施。
( 3)城市防洪标准:根据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灾类型,以及历史性洪水灾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设防标准。
( 4)城市防洪工程: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性损失而兴建的各种工程措施。
( 5)城市防震:为抵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 6)城市消防:为预防和减轻因火灾对城市造成损失而采取的各种预防和减灾措施。
( 7)城市防空:为防御和减轻城市因遭受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等空袭而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防御和减灾措施。
17 、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
( 1)竖向规划: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 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统筹安排城市建设地区各类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综合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城市其它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而进行的规划。
15 、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
( 1)历史文化名城: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 2)历史地段:城市中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或地段。
( 3)历史文化保护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应予以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 4)历史地段保护:对城市中历史地段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的活动。
(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则:以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规划。
16 、城市防灾
( 1)城市防灾: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的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 2)城市防洪: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而采取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预防措施。
( 3)城市防洪标准:根据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灾类型,以及历史性洪水灾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设防标准。
( 4)城市防洪工程: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性损失而兴建的各种工程措施。
( 5)城市防震:为抵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 6)城市消防:为预防和减轻因火灾对城市造成损失而采取的各种预防和减灾措施。
( 7)城市防空:为防御和减轻城市因遭受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等空袭而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防御和减灾措施。
17 、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
( 1)竖向规划: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 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统筹安排城市建设地区各类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综合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城市其它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而进行的规划。
8 、城市排水工程
( 1)由城市排水系统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方式。
( 2)城市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中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和径流水的统称。
( 3)生活污水: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 4)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水。
( 5)生产污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后造成热污染的水。
( 6)城市排水系统: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 7)分流制:用不同管渠分别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8)合流制: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9)城市排水工程:为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而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
( 10)污水处理: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而进行净化的过程。
9 、城市电力工程
( 1)城市供电电源:为城市各种用户提供电能的城市发电厂,或从区域性电力系统接受电能的电源变电站。(所)
( 2)城市用电负荷: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区内,所在用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
( 3)高压线走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行经的专用通道。
( 4)城市供电系统:由城市供电电源、输配电网和电能用户组成的总体。
10 、城市通信工程
( 1)城市通信: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各种信息的传输和交换。
( 2)城市通信系统: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信息的各个传输交换系统的工程设施组成的总体。
11 、城市供热工程
( 1)城市集中供热: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热方式。又称区域供热。
( 2)城市供热系统:由集中热源、供热官网等设施和热能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2 、城市燃气工程
( 1)城市燃气:供城市生产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能源的统称。
( 2)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由城市燃气供应源、燃气输配设施和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3 、城市绿地系统
( 1)城市绿化城市中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 2)城市绿地系统: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 3)公共绿地: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 4)公园: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围和良好的绿化及一定服务设施,供群众游憩的公共绿地。
( 5)绿带: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或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 6)专用绿地:城市中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等机构或设施,以及工厂和部队驻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 7)防护绿地:城市中用于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林带及绿化用地。
14 、城市环境保护
( 1)城市生态系统:在城市范围内,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动态系统。
( 2)城市生态平衡:在城市范围内生态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保持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 3)城市环境污染:在城市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热污染和放射污染等的总称。
( 4)城市环境质量:在城市范围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气、水体等),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
( 5)城市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按一定的方法对城市的不环境质量所进行的评定、说明和预测。
( 6)城市环境保护:在城市范围内,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态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适宜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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