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是做什么的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泛指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基本都是各地的设计单位,不是事业单位,属于企业单位!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四条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第五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第七条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六)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八条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六)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六)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第十一条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第十二条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第十三条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从事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并将资质标准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内置组织单位是
《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这就是说,只有城市、镇的重要地段(如历史文化街区、景观风貌区、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可以由政府组织编制,其他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主体是建设单位。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审定。